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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版權(著作權)?
版權屬於財產:可以出售,贈送或繼承。
WIKI: 著作權,也稱為版權,分為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其中著作人格權的內涵包括了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及禁止他人以扭曲、變更方式,利用著作損害著作人名譽的權利。著作財產權是無形的財產權,是基於人類知識所產生的權利,故屬智慧財產權之一,包括重製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播送權、公開上映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權、公開展示權、改作權、散布權、出租權等等。
著作權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達形式,而不是保護思想本身,因為在保障著作財產權,此類專屬私人之財產權利益的同時,尚須兼顧人類文明之累積與知識及資訊之傳播,從而算法、數學方法、技術或機器的設計,均不屬著作權所要保障的對象。
著作權是有期限的權利,在一定期限經過後,著作財產權即歸於失效,而屬公有領域,任何人皆可自由利用。在著作權的保護期間內,即使未獲作者同意,只要符合「合理使用」的規定,亦可利用。凡此規定皆在平衡著作人與社會對作品進一步使用之利益。
什麼是原創作品(original work)?
這是故意模糊的,最終只能在法庭上裁定。最簡單的舉例說明非原創的事物:事實的,如某地區的人口;想法的,如內燃機的想法;系統的,標題或短語。像形態範例和單詞列表之類的東西不太可能被認為是原創的作品。可能被認為是原創作品的東西是詩歌,散文(小說或非小說),電腦程式,藝術品,歌曲,樂譜,網頁,繪畫,照片,音樂和歌曲的錄音。
關於人民的傳統知識,口述歷史,故事和神話是否可以受版權保護,或者這些作品是否應被視為不能受版權保護的事實,思想或一般知識,存在相當大的爭議。 AILLA採取的立場是:特定的錄音是原創作品,即使它是個以高度形式化方式敘述的傳統故事,因為個別表演者的聲音是獨特的,因此該特定錄音是該故事的一種獨特表達。在特定錄音中聲明版權並不表示沒有其他人可以用他們自己的聲音敘述相同的故事;這意味著無論是依照版權法(例如,合理使用)規定下的權利,還是版權所有者的許可,只有在未經合法授權的情況下,任何人都不能使用那些受版權保護的錄音。
修復固定在有形媒介中(be fixed in a tangible medium)是什麼意思?
如果您在電腦上寫東西,只要點擊儲存按鈕就會固定(儲存)它。類似地,錄製某人的聲音或影像在特定時刻該特定演說永久地固定在該數位(或類比)儲存媒介上。美國版權法在固定(保存、書寫、記錄或繪製)後立即自動應用以保護作品:您無需以任何特殊方式註冊作品或進行標記。其他國家/地區可能要求您使用版權符號©標記作品,或者在某種類型版權機構註冊。
請注意,形式(expression)必須是固定的。沒有人可以擁有發表演說、沒有記錄或寫下的點子的版權,像是現場的或未記錄的敘事表現。您只能擁有固定的,錄製或書面形式的版權。
我們如何定義作者身份(authorship)?
「作者是為作品提供受版權保護的表達(expression)的人」(CCC)。當討論本站資源的時候,我們使用術語-創造者(creator)來取代作者(author),但規則是相同的。本站資源的創建者可能是以下任何一種(取決於資源的性質):演講者,敘述者,採訪者,演說家,歌手,作者,翻譯,註釋者,藝術家,插畫家,攝影師(photographer),錄影師(videographer),音樂家。
受版權保護的權利是什麼?
通常,版權管理什麼人可以用何種方式使用作品。版權所有者有以下權力:
- 製作拷貝(副本)。
- 分發副本。
- 發布(發表)。
- 公開展示。
- 公開表演。
- 製作衍生作品。
版權所有者可以將這些權利許可給其他人,這意味著他們將這些權利轉讓給第二方。例如,如果您出版書籍,則許可製作和分發副本的權利,可能用於執行或顯示作品的權利,出版商以換取版稅,或者發布者通過使用您的作品獲得的部分利潤。一些出版商堅持要求轉讓作品中的所有權利。這種轉移稱為轉讓。
當您在本站存放資源時,除非我們以書面形式簽訂另一個特定協議,否則即表示您授權本站:在網路上發布資源,製作和分發資源副本,將資源轉移到其他典藏(Archieves),並將資源用於其他非營利、大學或用途(例如關於典藏的介紹)。此許可證(license)是非獨占的:您也可以做這些事情,並且只有您可以在未經明確許可的情況下製作衍生作品。本站永久持有其許可證。
什麼是道德權利?
版權真的與金錢有關:如果從作品中獲得任何利潤,版權有助於確定誰將獲得了什麼。本站大多數資源不太可能具有任何市場價值,因此版權法中涉及的經濟權利顯得有些無關緊要。
如何使用典藏中的資源?
典藏中資源的使用受到「合理使用受版權保護的材料」概念的約束。這是個含糊不清的概念,但一般來說,如果出現以下情況,使用受版權保護的作品是公平的:
- 它用於學術,教育或教學目的,不用於商業目的;
- 只使用相關的部分作品(不複製整個作品或大部分);
- 該使用不會對作品的潛在市場或公允價值(公平價值)產生負面影響。
如果沒有活著的創作者或後代,或者如果它不是原創作品,或者它已經很老,那麼作品可能不受版權保護。未受版權保護的作品屬於公共領域,任何人都可以出於任何目的使用。
本站資源的所有用戶必須同意典藏資源的使用條件,該條件明確規定他們不得將典藏資源用於商業目的。
以前發布的作品可以典藏嗎?
出版商通常要求在他們發布的特定期間的作品中分配版權。當該時限到期時,版權將返回給創作者或其繼承人。如果您保留了您的版權或屬於您的權利,您可以隨心所欲地完成工作。
您可以參考您與發布商簽署的合約,或者您手邊沒有合約時聯繫您的發布商,了解您的發布協議的條款。
我應該典藏我以後想要發布的內容嗎?
最簡潔的答案是不要。如果您已經撰寫了一篇文章,教科書,書籍或歌曲,或創作了一幅您計劃在傳統商業場所出版或營銷的繪畫,照片或繪畫或電影,那麼您不應該將這項作品典藏在本站。大多數出版商都不希望發行潛在買家可以在網上免費獲得的作品。(但你可以問,你總是有權談判出版合約。)
但是,你可以而且應該存放您的作品所依據的主要材料。例如,您可以撰寫關於錄製的口頭藝術表演的書籍或期刊文章,您可以存放(deposit)作品所依據的初級(primary, 第一手)資料(錄音,轉錄和翻譯)。或者,如果您編寫故事包含翻譯的教科書,您仍然可以典藏原始錄音和轉錄。我們鼓勵您這樣做,因為發布此類材料的傳統方式很少,但本站使用者會對聽取和閱讀初級資源感興趣。本站的後設數據可以識別與存放資源相關的任何作品,以典藏使用者可以隨時獲取信息,這些使用者也許會受到啟發並購買您的書籍。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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